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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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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2022年科研项目主持人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1849

为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现面向全球公开征集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2022年科研项目主持人。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项目一:编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脊椎动物多样性红色名录》

项目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关键区试点评估

项目三: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研究基础数据整理分析

项目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海南的践行研究(题目自定)

项目五: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区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一、二和项目三的负责人应是所在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项目一负责人应熟悉海南脊椎动物和红色名录的编制工作,至少有10年以上在海南从事脊椎动物相关类群野外调研工作的经历。项目五负责人优先征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各分局一线骨干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三)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研究,按要求亲自进行实地调研;必须按研究院要求提供研究中的原始数据、过程数据。

(四)申报者应根据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成果要求与研究院签署合同,严格按约定条件完成研究。

(五)研究成果以应用型研究和对策研究为主,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研究院与项目负责人共享。其中,所有智库成果必须以研究院名义上报或者研究院书面认可的其他形式上报。以本次研究成果为主要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可以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第一成果单位,但应标注(第一或唯一)“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资助成果(写明项目编号)”字样,如有多项。

(六)应项目负责人要求,研究院可将项目资金转入其所在单位,但需与其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如项目经费中涉及设备、物资等采购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管理责任,研究院保留对所涉设备的使用权。

(七)项目实施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研究院将停止拨付剩余经费;情节严重的将收回已经拨付的经费:

1、研究工作尚未结束,项目负责人无力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2、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在其他学术活动中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3、学术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4、未按照《科研项目任务书》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研究工作导致考核不通过的;

5、最终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或最终研究成果未经批准结项擅自公开出版的;

6、严重违反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的;

7、项目负责人擅自中止研究项目的;

8、未按合同约定的成果形式完成项目的;

9、项目负责人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科研项目合同的行为的;

10、不按约定的时间提交阶段性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果、考核表、原始数据和研究数据等),经研究院催告仍未提交的;

(八)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公告中的要求以及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诺遵照执行。

三、补充说明

(二)本期项目的最后实施方案以报理事会通过的方案为准。

(三)本公告在征集阶段,内容可能还会酌情调整,敬请留意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最终解释权归研究院所有。

请有意者根据上述要求填写项目负责人报名表(附件1)和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2022123日之前发送至:keyan@hinp.org.cn。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

   2022111

 

 

附件1: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负责人报名表.docx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负责人报名表.docx

附件2: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