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长臂猿声学个体识别项目主持人征集公告
为构建海南长臂猿个体声纹数据库,及时发现雄性取代、以及潜在的海南长臂猿独猿或群体,为海南长臂猿的种群监测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研究院再次现面向社会征集海南长臂猿声学个体识别项目课题负责人。
一、研究内容
利用前期研究院声学项目收集的录音数据自动识别出海南长臂猿叫声,应用声音分析软件生成语图,分析个体之间的声学指标差异,针对每个海南长臂猿群体或个体建立声纹数据库。了解海南长臂猿鸣唱的群体和个体特征;
基于获取的海南长臂猿清晰语图和鸣声特征,结合声纹数据库,选择并确定用于海南长臂猿建模和鸣声自动识别的时频参数,自动识别和提取自动录音中的海南长臂猿鸣声,并不断完善自动识别技术。
二、经费预算
课题经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三、预期成果
(一)结合种群动态及时分析获取的鸣声数据,利用声纹数据库和自动识别技术,及时识别新获取录音数据中的海南长臂猿个体或群体,确认是否有发生雄性取代,以及是否有新的海南长臂猿独猿出现或新的家庭群形成。
(二)根据获得的信息,向相关部门提供保护建议及对策。
(三)完成《海南长臂猿声学个体识别研究报告》一份;发表SCI论文1篇以上。
四、计划安排
(一)2022年1-6月初步建立海南长臂猿个体声纹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提交初步分析的结果。
(二)2022年6-12月,实现录音的自动识别和个体识别。
(三)2023年12月形成较为完善的声纹数据库,提交研究报告,发表SCI论文1篇。
五、申报须知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所在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或能证明有足够的能力完成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三)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研究,按要求亲自进行实地调研;必须按研究院要求提供研究中的原始数据、过程数据。
(四)申报者应根据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成果要求与研究院签署《科研项目任务书》和《科研项目合同》,严格按约定条件完成研究。
(五)研究成果以应用型研究和对策研究为主,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研究院与项目负责人共享。其中,所有智库成果必须以研究院名义上报或者研究院书面认可的其他形式上报。以本次科研成果为主要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可以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第一成果单位,但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科研项目成果(写明项目编号)”字样。
(六)应项目负责人要求,研究院可将项目资金转入其所在单位,但需与其所在单位签订《科研项目协作协议》。如项目经费中涉及设备、物资等采购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管理责任,研究院保留对所涉设备的使用权。
(七)项目实施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研究院将停止拨付剩余经费;情节严重的将收回已经拨付的经费:
1、研究工作尚未结束,项目负责人无力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2、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在其他学术活动中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3、学术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4、未按照《科研项目任务书》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研究工作导致考核不通过的;
5、最终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或最终研究成果未经批准结项擅自公开出版的;
6、严重违反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的;
7、项目负责人擅自中止研究项目的;
8、未按合同约定的成果形式完成项目的;
9、项目负责人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科研项目合同的行为的;
10、不按约定的时间提交阶段性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果、考核表、原始数据和研究数据等),经研究院催告仍未提交的;
(八)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公告中的要求以及《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的科研管理规定,并在研究中遵照执行。
(九)请有意者根据上述要求填写项目负责人报名表(附件1)和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2021年12月11日之前发送至:keyan@hinp.org.cn。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
2021年12月5日
附件1: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负责人报名表
附件2: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