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科研项目征集公告
为推动完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保护与利用的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国家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作为国家公园智库平台,从国家公园建设体制机制、生态产业发展、支撑保障体系三个方面,针对以下5个专项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项课题负责人。
一、征集项目
(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成果应用研究
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成果应用研究,资助经费30-35万元。
(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深化研究
研究制定关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若干条款的解释、修订等事项,资助经费约10万元。
(三)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岗位设立及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
研究建立国家公园生态公益岗位、志愿者服务,以及惠及当地居民的定期分红、生态保护补偿等机制,资助经费20万元。
(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口社区和“天窗”等关联区的管理机制研究
研究制定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口社区、“天窗”等关联区的管理制度、办法等,资助经费25万元。
(五)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实现路径研究
研究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目录、特许经营实现路径研究等事项,资助经费约10万元。
(六)以优先保护物种名录和生物多样性为基础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保护成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依据优先保护物种名录的本底调查数据,构建保护成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保护成效,资助经费约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所在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同时项目负责人有丰富的科研经验,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熟悉海南情况;与研究院有良好合作的申报负责人优先。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三)申报者应根据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成果要求与研究院签署合同,严格按约定条件完成研究。
(四)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公告中的要求以及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诺遵照执行。
三、资助经费和成果要求
(一)完成时间:1年。
(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篇不低于3万字的综合研究报告、1篇2500字左右的研究专报和1篇5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其中,综合研究报告查重率一般不高于15%(含)。
(三)知识产权: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由研究院与项目负责人共享。其中,所有项目成果必须以研究院名义上报或者研究院书面认可的其他形式上报。以本次研究成果为主要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可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第一单位,研究院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第二单位,同时标注(第一)“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资助(项目编号)”字样。
四、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负责人报名表》和《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书》。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发送至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科研管理部指定邮箱keyan@hinp.org.cn(若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请致电18078943695询问)。
(二)申报时间
从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17:30止。
五、其他
(一)已承接过本单位课题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
(二)本公告内容在征集阶段可能还会酌情调整,敬请留意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所有。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