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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学术交流中心委托合作经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6-07-09 浏览:29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

学术交流中心委托合作经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各位参选单位:

为满足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学术交流中心委托合作经营项目的招标工作需要,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我院拟通过比选的方式,招募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优质招标代理单位承担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一、项目概况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拟对其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10号的专家公寓进行委托合作经营招标。该楼宇总高25层,核心资源包括18-24层客房(21套,含45个单间)、1楼厨房及2-3楼餐厅、25楼大会议室等。招标人投入的装修及物品原值约252.05万元。项目旨在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合作方,实现“优先保障学术交流中心功能实现+市场化运营提质增效”的双重目标。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中标代理机构需承担本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并发布招标文件(含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附件的合规性审查等);

2.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

3.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会议;

4.协助组建评标委员会,协助完成综合评分法评审工作;

5.发布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

6.整理并移交全套招标档案资料;

7.协助招标人处理招标相关的质疑、投诉及合同备案工作。

三、参选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内容。

2.需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完成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4.2023年至今承担过类似规模的酒店、餐饮或物业委托经营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6.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培训证书。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组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官方网站发布。

六、报名方式

如有合作意向,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26年7月13日17:30前携相关纸质材料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到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110号报名(报价函不接受电子资料,且须密封送达),研究院收到材料后组织内部评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法

本项目分两阶段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先对各参选单位提供的资质和业绩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再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报价进行评审。

成交原则:根据投标单位人员配备、业绩、报价、信誉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10号

联系人:康艳

电话:18078947952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

2026年7月9日